开一百多万奔驰迈巴赫逃跑的男子是否会无罪?


开一百多万奔驰迈巴赫逃跑的男子是否会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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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一百多万奔驰迈巴赫逃跑的男子是否会无罪?




据网报料 , 河北寻衅滋事案驾驶迈巴的男子在盐城被警察抓到时顿时后悔莫及 , 和几个朋友去简简单单吃点烧烤喝点酒唠唠嗑 , 一不小心就成为了嫌疑犯 。 如果真如此 , 他会无罪吗?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 这个共同故意可以形成于事前预谋 , 也可以形成于事中默认 。 河北寻滋案中故意属于形成于事中 , 是突发事件之后其他同伙陆续参与到继续欧打的行为之中 。 是事中的默认 。 也就是说 , 要查明该男子是不是在共同犯罪之中是否参与殴打行为 , 是否为其他人提供了心理上的帮助 。 (打气助威)物理上的帮助(提供工具)是他是否定罪的关键 。 由于这次欧打行为不是他引发的 , 他没有法定的义务去制止 。 只要在共同犯罪当中 , 他没有为他人起到心理或物理上的帮助 , 就不是共同犯罪 , 在一起聚餐只是有道义上的阻止义务 , 而非法定阻止义务 。



由于此案发生之后网上迅速发酵 。 即使没参与 , 如果本人误认为自已毕竟与朋友共同就餐 , 并在欧打现场构成犯罪 , 这在法律上称之为对法律的认识错误 。 如果这种行为他认为是犯罪 , 而法律规定不是犯罪 , 这种情况下不应当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 当然前提他确实未提供任何帮助 。



这个案件定性符合寻衅滋事罪构成 。 刑期在五年以下 。 但如果导致他人重伤 , 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 , 就应当按故意伤害罪择重处理 。 刑期可以达到十年 。 需要说明的是 , 网上大量报道说斗欧是不准确的 , 斗欧是双方都有欧打对方故意 , 本事件一方是寻滋 , 受害方属于反击不法行为 , 是正当防卫 。


【开一百多万奔驰迈巴赫逃跑的男子是否会无罪?】
即便最后查明该男子没有主观故意 , (当然是否具有故意要结合其他嫌疑人供述 , 现场录相 , 被害人陈述来综合认定)目前对他进行刑事拘留也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 因为他有重大参与嫌疑 。 综上他是有可能被判处无罪的 。 但前提确实没有提供任何帮助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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