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卖4次的女大学生,俩兄弟把她买回家当媳妇:以后就是三口子


被拐卖4次的女大学生,俩兄弟把她买回家当媳妇:以后就是三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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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卖4次的女大学生,俩兄弟把她买回家当媳妇:以后就是三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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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卖4次的女大学生,俩兄弟把她买回家当媳妇:以后就是三口子


常言道“离家方知父母好 , 病时才晓父母恩” , 子女在家中始终生活在父母的襁褓里 , 不知道社会的险恶 , 因此常常因为一些小事和父母发生争吵 。 但真的离开了父母才会感慨 , 社会的艰辛和人性的险恶 。

1991年 , 四川大学生曹小青放假回家 , 父母让她帮忙干农活 , 可曹小青在城市里上了大学 , 心气高不愿意干农活 。 没想到却遭到了父母的斥责 , 说她是农村出去的孩子 , 不管去哪上了大学 , 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
为此曹小青和父母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 争吵过后曹小青的叛逆心理发作 , 决定离家出走 。 可让曹小青的父母没想到的是 , 女儿这一走再相见就是17年后 。 而在曹小青“失踪”的这些年里 , 她先后被拐卖了4次 , 最后一次更是成了两兄弟的生育工具 , 被锁在暗无天日的窑洞里长达15年 。
曹小青出生于四川遂宁 , 在父母的期望下她成功考上了的大学 , 并且去绵竹读书 。 可思想进步开放的她 , 经常和父母发生争吵与矛盾 , 不理解父母也体会不到父母对自己的爱 , 这让曹小青非常苦恼 , 因此想要离开父母过上自己的生活 。
可没有社会经验的曹小青陡然走进社会 , 只是便宜了那些丧尽天良的人贩子 。 他们几乎不费吹灰之力 , 就将曹小青骗到了内蒙古 , 并卖给了一个农妇许小三 。 许小三对待曹小青还算好 , 至少是把她当做妻子一样照顾关系 , 而曹小青很快就接受这一遭遇 , 逆来顺受的当许小三的妻子 。

可命运却没有就此放过这个可怜的女人 , 1992年上街买菜的曹小青再度遭到拐卖 。 两次被拐的经历 , 严重的刺激的曹小青 , 让她的精神开始不正常 , 也正因此如 , 曹小青再度被转手卖出 , 经历了先后4次拐卖经历的她 , 最终被农民老刘以4000元的价格买回家 。
老刘有两个儿子 , 都没有结婚 , 因此他买曹小青的目的很简单 , 就是让她当一个生育工具 , 为自己家传宗接代 。 从此之后 , 曹小青的噩梦降临了 , 老刘的儿子刘二针是曹小青名义上的丈夫 , 他将曹小青关在一个黑暗的窑洞里 , 每到晚上就会和哥哥刘大针一起对曹小青实施侵犯 。
这样的日子整整持续了15年 , 曾经一个清秀的女大学生 , 被活生生折磨成了精神病患者 , 披头散发神志不清的曹小青 , 始终难以踏出那个只有十几平米大小的窑洞 。 而她唯一能做的 , 就是在窑洞的石墙上 , 用石头刻上一个个“跑”字 。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 2008年 , 一个外乡人偶然路过曹小青住的窑洞 , 并且发现了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她 , 外乡人怀疑曹小青遭到了虐待 , 于是给当地媒体打了电话 , 媒体立刻前往曹小青所在的山村了解情况 , 结果却遭到了刘二针等人的阻拦 。

不得已之下 , 媒体记者只能报警 , 并怀疑曹小青是被拐卖的妇女 。 民警也介入调查 , 还将曹小青的经历刊登上了报纸 。 直到这时 , 曹小青的父母才知道女儿不仅被拐卖到了内蒙古 , 还遭受了如此非人的对待 , 被锁在窑洞里成为一对兄弟的生育工具 。
可惜的是 , 曹小青虽然被解救 , 也和父母团聚 。 但15年来非人的折磨 , 让她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 几乎难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 在记者的建议下 , 曹小青的父母将女儿送到了一家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 。
曹小青虽然已经被解救 , 但这桩拐卖人口案却还没有完结 , 从许小三到刘二针 , 所有参与拐卖曹小青的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 , 拐卖妇女、儿童罪 , 是指以出卖为目的 , 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 , 可分解为拐卖妇女罪与拐卖儿童罪 。
首先受到制裁的是拐卖曹小青的人贩子 , 他们的行为构成了严重情节 , 因此等待他们的将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死刑 , 并处没收财产 。

至于刘二针等收买曹小青的人 , 也构成了违法犯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 ,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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