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撞倒老人赔不起钱,竟被逼得在桥洞下自尽,父母崩溃大哭


北京男子撞倒老人赔不起钱,竟被逼得在桥洞下自尽,父母崩溃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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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子撞倒老人赔不起钱,竟被逼得在桥洞下自尽,父母崩溃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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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子撞倒老人赔不起钱,竟被逼得在桥洞下自尽,父母崩溃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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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有句谚语叫做“脱债就是脱险” , 不管对谁来说 , 拥有债务都是一种风险 , 因为一旦背上债务 , 就意味着人必须要为了还债 , 承受巨大心理压力下可能万念俱灰的风险 , 所以大家会发现 , 债务有时候会成为一桩命案的诱因 。


2009年在北京打工 , 刚过完18岁生日的小廖不知所踪 , 家人担心不已随后报案 , 警方查了一段时间依然没有他的下落 , 直到一个月后一通电话说在桥洞底下发现了一具尸体 , 尸体已经开始腐烂了 , 警方通过尸体身上的八封遗书 , 才确认那就是小廖 。
小廖并不是他杀 , 身旁的毒鼠强瓶子明明白白告诉大家 , 他是自杀的 , 法医检查过后也确实没有发现小廖身上有被强迫过的外伤 , 并且他的遗书明明白白写着“我廖某平今天是自杀 , 不是他杀” , 字迹经检测就是他的 , 可是他才刚刚过了18岁生日 , 何以走到自杀的地步?
这就不得不说到小廖一次出门上班的经历 , 小廖跟着父母从广西到北京打工 , 身上仍然稚气未脱 , 面对未来充满着期待和希冀 , 也欣然接受了在一家小饭馆内当服务员的工作 , 那天他骑着电动车出门上班 , 结果不小心撞倒了王老太 。

王老太进了医院 , 光初始治疗费用就3万元 , 虽然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 , 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但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交警判定小廖负全责 , 那么他作为过错方 , 需要承担王老太全部医疗费用等 , 王家即使不懂得这些法律 , 第一时间也是揪着小廖要赔偿 , 小廖才刚刚出来上班 , 未经世事 , 也慌得不得了 , 但是没有推脱责任 , 主动表示要承担 , 然后忐忑不安的和他们说自己要回家要钱 。
王家同意他回家了 , 可是小廖并没有松一口气 , 他知道自己家是什么条件 , 父亲做泥瓦匠工资才1000元一个月 , 母亲和哥哥的工资基本你可以忽略不计 , 这3万元对于他家来说真的和天价无异 , 可是他也根本没有钱 , 不找家人帮忙还能找谁?

小廖回家去以后 , 瞅准了一个机会 , 开口和母亲说自己撞了人 , 但是一家人都不以为意 , 觉得一个电动车能有多严重 , 结果小廖一开口就是3万元 , 他母亲听到这个数字就头晕 , 火气一上来就给了他一个巴掌 , 这一巴掌实在太响亮 , 打碎了小廖心中对于家庭的信任 。
偏偏这时候王家迟迟不见他来 , 以为他要赖账了 , 就带着一伙人到了小廖家威胁逼迫 , 左一句不给钱打断你儿子的腿 , 右一句不给钱你们一辈子也别想好过 , 可偏偏廖家确实给不出来钱 , 就眼睁睁看着王家把小廖给带走了 , 说是要让他去借钱 。
确实是带他去借钱了 , 不过到最后也没有能借上 , 王家人也没辙 , 晓得人确实拿不出来钱 , 请小廖吃了顿午饭 , 让他写了一张3万的欠条 , 然后放小廖离开了 , 之前的那些狠话不过就是虚张声势 , 小廖毫发无损 , 但是这些事在他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刻痕 。

钱总归是要还的 , 可是家里面拿不出来钱 , 自己也拿不出来钱 , 假如王家三番五次上门讨债 , 一家人铁定鸡犬不宁 , 善良又活得小心翼翼的小廖 , 因自己的错误所担负的债务 , 感觉到了一种绝望般的窒息 , 他想着既然是自己欠下的钱 , 那自己死了 , 王家也没道理讨钱了 。
所以从王家离开以后 , 小廖没有回家 , 他写下遗书又去买了毒鼠强 , 然后一口气喝了下去 , 如此钱确实不用还了 ,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
意思就是人死后以其遗产还债 , 而且不管是谁继承了他的遗产 , 都必须要拿他的遗产还债 , 但是遗产不足不得强制以父母财产还债 , 可是钱虽然不用还了 , 两家人依然吵了一个天翻地覆 , 廖家认为小廖的死和王家的逼迫脱不了干系 , 因此把王家一家人告上了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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