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夫妻吵架,妻子跳车身亡,丈夫犯什么罪



高速上夫妻吵架,妻子跳车身亡,丈夫犯什么罪

文章图片

高速上夫妻吵架,妻子跳车身亡,丈夫犯什么罪


2020年1月16日14时 , 沪昆高速宜春市袁州区路段发生堵车 , 江西黄某和妻子文某二人驾驶石油公司运输车辆停在原地等候 。 在等候的过程中 , 夫妻两人因琐事发生了口角 。
【高速上夫妻吵架,妻子跳车身亡,丈夫犯什么罪】15时许 , 道路通了 , 两人开车上路 , 但是争吵还在继续 。 16时11分 , 丈夫黄某拿起车上放置的两个水杯朝文某扔去 , 其中一个水杯砸在了文某左手臂上 , 随后文某挣扎要下车 , 黄某便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 。 文某准备下车时 , 黄某抓住其衣领拉回驾驶室 , 并朝她的左侧肩部打了两拳 。
文某被打后坚持跑下车 , 黄某又强行将其推回车上 。 上车后 , 黄某启动车辆继续行驶 , 情绪激动的文某拉开车门便跳了下去 。 跳车后 , 文某头部受伤 , 经萍乡市人民医院救治无效于1月19日在家中死亡 。
1月22日 , 上栗县公安局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刑事拘留黄某 , 同年2月8日上栗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
上栗县法院认为黄某夫妻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 , 黄某过失导致妻子死亡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经济损失270905.5元 。
宣判后 , 黄某不服 , 提出上诉 。
黄某提出 , 文某是自己的法定老婆 , 在归案后如实坦白 , 有共同的子女需要抚养 , 也赔偿了受害人家属人民币40万元 , 故请求从轻处罚 。
萍乡市法院认为 , 上诉人黄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应依法处罚 。 一审认定事实清楚 , 定罪准确 , 但是量刑不当 , 应予以纠正 。
萍乡市中级法院撤销原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并对黄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缓刑三年 。
结合本案看 , 不治黄某的罪 , 法不容 。 治他的罪 , 对于上有老 , 下有小的他来说 , 确实很难 , 可能导致孩子都 无人抚养 , 一个家就毁了 。
夫妻间吵架是很正常不过的事 , 于下哪有不吵架的夫妻呢!夫妻吵架时双方各忍一句 , 也许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
愿天下家庭和睦!

    推荐阅读